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五部门出台《池州市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初始规模100万元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主要针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重大疾病和因学(上大学)造成生活困难予以救助。其中因自然灾害需房屋重建的家庭,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时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36倍予以救助;因重大疾病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救助;因上大学经各类帮扶仍无力支付学费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至此,我市拥军专项救助资金、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先后建立,实现了现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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