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双拥办,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双拥办,各有关单位、驻池各部队: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池拥〔2019〕2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拥〔2019〕4号)精神和6月4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推进会要求,请各责任单位报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评价、工作安排。
二、报送要求。工作进展情况要尽可能量化,准确定性评价;工作安排要列明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文字表述要言简意赅,原则上每项工作不超过100字;每月15日、30日前按附件表格统一格式报送市双拥办。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评价请选择以下四项中的一项:1、已完成;2、超时序进度;3、达到时序进度;4、未达到时序进度(需在备注栏说明原因)。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30日前,已经全部完成的无需在下次继续报送。
(二)各责任单位按时按质报送进展情况,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双拥工作考核内容。
(三)请各责任单位对照附件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明确推进措施,强力推动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李琳;电话、传真:2032391。
附件: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工作进展情况表
池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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