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池州市采取得力措施,用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用力摸清设施底数。结合正在开展的烈士英名录核对工作,我市各地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已摸底登记各类烈士纪念设施685处。
用力加强组织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定期调度。11月13日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汪海船、副局长方昌海率拥军褒扬科工作人员,亲自到东至洪方、石台仙寓、石台丁香等部分偏远乡镇实地查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要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走访指导,要求所在乡镇责任到人。
用力给与经费保障。市、县(区)均将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另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对县区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经费给与适当补助。我市通过市、县(区)、乡镇三级分担原则,保证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及时的维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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