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作宣传。采取“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彩页、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每个义务兵家庭都能了解优待金发放的相关政策,并及时登记家庭信息,严格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是明确优待标准。继续维持池州市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19019元)的100%,兑现2021年、2022年春季入伍秋季入伍的义务兵,2023年春季入伍的义务兵,预备消防士以及烈士遗属优待金;进藏义务兵、高原义务兵以及2021年入伍后到新疆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增发1倍;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按19019元的50%兑现;残疾、带病回乡、生活困难和“两参”退役军人按19019元的35%兑现。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由各镇街按优待名额确定各类发放人员名单并汇总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逐项审核,区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做好优待金兑现工作。
四是及时发放到位。坚持把优待金兑现工作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的基础上,注重把握关键环节,及时按照社会化发放的具体要求,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位,共兑现1515人次1960.3万元,资金正在发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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