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通知,上调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新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统筹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同时,强化资金全流程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此次提标工作统筹考量国家标准、省内财政承载能力以及优抚对象贡献等多重因素,实现补助标准普遍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21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政策覆盖残疾军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群体,惠及全市8600余名优抚对象。
附件: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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